今天终于闲了点,到茶楼落座,本来想下盘围棋慰劳一下自己。不想听来圈内几个朋友闲扯,觉得挺有意思的,说出来大家分享。
案例一:全陪的钱丢了---作为春节期间外出的团队,责任重大。A君肩负社里使命,到H省带30多人团队。昨天突然来电话说随身携带的2仟多元钱丢了。原因是逛自由市场时陪客人买海鲜,被小偷“光顾”。呵呵,说起来吧,此君也是“老旅游”了。多年来从来没有出过此类"事故",也有一大把年岁了,说谎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自己也表示说这个公款自己陪就是了。可是,老总说,春节本来就辛苦,挣点钱也不容易,况且和这个全陪关系不错,打算对半承担,以安抚民心,因此征求本人意见。我说,制度可不是开玩笑,该赔的一定要赔,如果你觉得过意不去,最多再补偿点电话费表示一下就行了。呵呵,各位,你们觉得呢?
案例二:客人和酒店保安吵起来了---住店客人因为嫌酒店房间靠近娱乐场所,到前台想换个房间,可是,春节期间酒店都是满满的,无法调配。前台服务员也给客人解释了很多,作了很好的说明,然而,客人就是不答应,说第一天就说了调房,酒店说尽量,可已经住了三天了,还有两天就要回去了,还是没调出来,不是成心和我过不去嘛,不行,今晚一定要换。于是,多几句话,彼此就吵了起来,保安也过来帮忙,这下闹得不可开交了,还惊动了110,最后,酒店答应给点补偿了事,可,客人电话里声称,过几天回来,还是要到旅行社来讨个公道,凭什么我们的正当要求就无法满足呢?朋友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届时你准备好合同吧,看看是否签署了这点,如果没有明确,你就没有责任。不过,适当的道歉还是有必要的,或者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比如:送点礼品了事?找认识这个客人的朋友劝劝?和为贵嘛,如果真是要打官司,我想,你也不会输的。因为没有事先约定,你最多承担一点没有事先告知的次要责任,所以,不怕。呵呵,各位,你觉得呢?
案例三:客人的化妆品丢了---那天晚上回到酒店已经快十点了,客人一进房间就给旅行社打电话,惊呼自己价值几千元的化妆品不翼而飞了,要找酒店讨说法。酒店查了录像,当天除了服务员之外就没有其他人进去过,至于是否有这样的化妆品不能得到确认,因此,不能赔偿。而同行的客人的朋友都证明客人确实每天使用这个化妆品,,,朋友问我,咋办?我说,这个责任不在我们旅行社啊,如果说有责任都是酒店的责任吧?而且,旅行社的出团通知书也应该写明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自己承担保险责任的,贵重物品丢失,是客人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如果打官司,旅行社也不应该输的。呵呵,各位:你觉得呢?
唉,说了这些,本来想休闲一下的,也只得作罢了,讨论过去讨论过来,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只好请教一下打大家了,看有没有类似的权威说法,就算闲聊了,呵呵,,,
成都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许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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