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大年初一,常德。
这个龙年的春节是很有节日气氛的,因为几乎具备了一切过年的元素,比如:团聚、张灯结彩、鞭炮烟花、年夜饭、春晚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一场瑞雪。
今年随了妻子到她家里过年,妻子的父母,常德的大姐一家,杭州回来的二姐一家,加上我们一家,将“团聚”这个词诠释得淋漓尽致。
相比长沙,常德城要小很多,几乎每一条主要的街道都是一派张灯结彩、火树银花的景象,节日的气氛反而比长沙更加浓烈。这里,也是我和妻子曾经工作和生活过的城市,随着昨天凌晨下起的一场大雪,这些年的点点滴滴也如纷纷飘落的雪花,在时光这片柔软的毯子上越积越厚,铺成白茫茫的一片回忆,美得煞是温柔。
我跟李小华就是在这个城市认识的,那时候我的很清高,从张家界来到常德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个城市呆多久,我隐隐约约的觉得,这里或许只是我人生旅途中的一个小小的车站,我甚至没想过,挥手的时候,有谁来为我送别。
就在我来到常德后的一个月,李小华也来了,也是从张家界来的,也跟我一样进了同一家公司,李小华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一般,换句话说,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她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带团出去了,一回来,一个眼睛眯眯的男同事就像做贼似的悄悄告诉我,公司里来了一个新的女同事,叫李小华,长得很漂亮的,说她带团去了,过两天就回来,说话的时候口水还差点没掉下来。
靠,要不要这么猥琐!我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能美到天上去?
我向来是有些叛逆的,自然喜欢跟别人对着干,别人越说美的,我偏不觉得。于是,两天之后我见到了传说中的李小华,脸小小的,也算是五官端正,头发绑成了马尾,虽然我比较喜欢看女孩子绑马尾,但是我也实在不觉得她有貌若天仙的资本,尤其是一想起我那个男同事猥琐的表情,我就觉得这个李小华越发难看。
后来的交往也仅限于普通同事间的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很熟的同事,最多算是认识吧。因为我总不能让她太得意嘛,好歹我才是这里的新宠,而她,充其量就是个有着普通外貌的普通女孩子罢了,而且,每每听到她每次和其他同事谈论什么我这次赚了多少钱,你赚了多少之类的话题,就让我觉得恶心,做人好歹不要怎么俗气嘛,就不能说点脱俗一点的吗?
哎,这大概是所有的文艺青年的通病吧,尤其是我这样的伪文艺青年,骨子里喜欢热闹,表面上却要装孤僻,骨子里喜欢金钱,表面上却要是金钱如粪土!
所以,在我的眼中,李小华绝对是个不入流的角色,自然也就入不了我的法眼。倒是每每看到其他的男同事在她面前谄媚卖乖,而她一脸洋洋得意又欲擒故纵的样子,我就会想:哎,男人真贱!
不过,后来又一件事让我改变了一些对她的看法。那是常德市举办的第一届,据说也是迄今为止水平最高的一届导游大赛(因为有了我的参加,自然成为了水平最高的一届)。当时,公司领导经过了了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商讨,终于做出了一个在我当时看来很愚蠢的决定,就是让李小华作为副将出战,至于主将,则是当时头顶无数光环的宇宙无敌超级金刚——我!
比赛的过程是乏味的,因为没有对手,我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的,获得了第一名。而这个绑着马尾的李小华,竟然得了第二名!而且,让我觉得惊讶的是:她在第二轮现场演讲和解说的环节中所讲的那篇稿子,竟然很有几分文艺青年的神韵!
文艺青年之间通常都是有点惺惺相惜的,于是,我开始用另外一只眼睛来看她了。对,是另外一只眼睛,不是左眼,也不是右眼,是心里的那只眼睛。我也越来越发现,这个女孩子越看越顺眼了。
我经常说,男人是很贱的,当然,也包括我。于是,我也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贱男人。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要趁其他男同事不在的时候去李小华面前谄媚,到后来,也就明目张胆的混在其他贱男人的行列中一起向她谄媚了。
当然,我的谄媚的方式是跟其他男人不一样的,作为一名文艺青年,是要与众不同的,因为她的脸不知道是不是打了腮红的缘故,每天都是红扑扑的,好一个“白里透红,与众不同”!那广告不找她拍实在太可惜了!于是,我以诗人的名义,给李小华取了一个非常可口的外号——“水蜜桃”,每每想起,就要做一次吞咽动作,我想,这是有利于增进食欲的。而且,我会在中午吃饭的间隙,凑到“水蜜桃”的面前,深情的对她唱歌:“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文艺得连我自己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慢慢的,我发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每次我在对她抒发诗性或者展示歌艺的时候,她的嘴角总是微微地浅浅地笑着,而且,我个人认为,她对我笑的时候,总比对别人笑的时候多了一点东西,毫不夸张的说,绝对是多了一点暧昧。
导游的生活是非常精彩的,特别是到了淡季的时候,会经常有各种各样的景区踩线活动,于是,我们一起去了好多地方,尤为重要的一次,那年的冬天,我们俩一起去了桃花源,那是当年陶渊明笔下的一片风光明媚又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最适合谈恋爱了。但可恨的是,还有那么多不识趣的同事非要跟着一起去,虽然是公司组织的踩线,但是拜托,你们不能请假说身体不适吗?
也罢,去了也罢,作为一名文艺青年,而且是一名长得很帅的文艺青年,哦,不对,是非常非常帅的文艺青年,我自然也要表现出我的独特之处,那就是大度。我于是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献身!我决定和公司每一个美女拍一张合影!
真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啊!女同事们也都被我的献身精神震惊了!她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挤到了我身边拍照,脸上笑得如桃花般灿烂,如同得到了皇上的宠幸一般!最后,李小华红着脸站到了我身边,也不知道是被冬天的寒风吹红了脸,还是内心扑通乱撞的小鹿撞红了脸,总之,她红着脸站到了我身边,留下了我们俩第一张珍贵的照片。
拍完照,我邪恶的转过身,帅得一塌糊涂的扬长而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我知道,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我。
半年后,李小华辞职离开了公司,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长沙。我想,她走的时候肯定是非常留恋这个城市的,至少,因为我还留在了这个城市。不过,我却不怎么留恋她,虽然我们俩连手都没有牵过,但是我觉得,恋爱最美好的过程,就是暧昧的过程。或者,那根本就不算恋爱,仅仅是作为一名长得非常帅的文艺青年为了调剂一下枯燥的生活而写下的一首不痛不痒的诗罢了。
又过去了半年,我没有了李小华的消息,当然,我也没有任何想要去联络她的想法,因为或者她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还到不了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步。
但是,也许,事情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半年后,她主动联系了我,是在一个有着慵懒冬日阳光的午后,我百无聊赖的和公司另外一个女孩开着一个听上去连蚊子都会睡着的玩笑,李小华打来了一个平淡无奇的电话,无关暧昧,竟然又是一个无聊的比赛!
那年的年底,湖南省组织了一个迄今为止水平最高的一届导游大赛(为什么是水平最高的,前面我已经做过阐述了),李小华说她现在公司有一个女孩子很厉害,听说了著名而又低调的我了之后,竟然不屑一顾,这让我勃然大怒,电话结束的时候,李小华对我说:来参加比赛吧,我支持你!于是,我当下决定重出江湖,赴韶山(比赛举办地)参加当年的那次华山论剑!不为比赛,只为了一个女人对我的支持是肯定虚伪的,其实,我还想要在梦想的舞台上再绽放一次!
当然,比赛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我自然成为了金庸先生笔下那个的最厉害的武林高手!更重要的是,比赛完了之后,在长沙的王府井影城,我和时隔半年未见的李小华有了第一次正式的约会。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半年后,我离开了常德来到长沙,为了一个女人。一年后,这个女人成为了我的妻子,在我们相识的城市常德,我们举行了一场由我自己担任新郎又兼任司仪的热闹的婚礼。
多年之后,我又一次成为了湖南省导游大赛的胜利者和全国导游大赛的胜利者!更重要的,在这场爱情跷跷板的对决中,这个喜欢绑着马尾的女孩子,最终成为了这场暧昧游戏的最终胜利者,俘获了我这颗寂寞而又充满梦想的芳心!
很庆幸,在龙年来到的第一天,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下一个车站,没有离别。
很庆幸,这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还在延续。
(2012年1月23日,春节,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