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帖(原创帖)
(1)经理人茶座里原创帖的宗旨是学友在本版所发的主题帖必须是自己的原创作品包括贴图(含编辑,改编),音乐,flash,散文,诗歌,及其他
有创意的作品。拒绝直接复制粘贴的转帖。纯文字的帖必需系本人的原始创作,而非抄袭之作。
(2)为了规范本版便于学友回帖或是欣赏作品,使版面更加清洁,有一个好的阅帖环境,请在标题上选择原创/字样。
(3)为保证本版原创帖的质量,原则上应是通过制做加工,图的画面清晰,尺寸适当,制作精美,并需与主题紧紧相扣,一目了然。
(4)来这里是不谈业务的,作宣传、打广告更是不行的,所以主题帖里不允许出现这些内容。让我们共同来营造一个休闲而轻松的环境!
(5)由于制作原创帖所占工作量大,本栏目将给予金牌原创帖每帖5分。
(6)凡是同一题材的多幅图片及文字,不允许以回复主帖的方式分开来发,以避免赚取学分的情况发生。
(7)系列贴过大的题材(单帖画幅超过20幅),文学作品的在线写等允许分开来完成。
2.回帖
(1)欢迎大家踊跃回帖,回帖是对原创作者辛勤劳动成果与智慧的一种肯定,也代表了一种友情与美德。在回帖中可以相互提出见解,看法,在这里
只是建议大家尽量多给作者以鼓励,使作者更有创作激情。
(2)回帖中不得带有伤害性言语,文字上攻击以及打击作者积极性的言辞。
(3)建议主题作者得到朋友的回帖后,能回应一下,毕竟来阅过你的帖子也算是你的一个客人吧,也可以说友情便从这里开始。这样也能更有一个充
满温馨友情的融洽环境。
(4)特别好的回帖经版委会评定给予另加1分的奖励。
(5)回帖不应过多应用单纯的引用主题帖的图片和文字,而没有任何文字表述进行回复;不应简单用类似“*”、“?”、“!”、“~”,
“@”等等单一的符号进行回复。
3.加精
(1)原创帖加精要看其帖子的文字水平与作者文学功底与素养。整个帖子无明显错误的,凡加精帖给予4分的奖励
(2)为鼓励新手,给予肯定,要求会适当放宽。
(3)作品中蕴含特殊意义的好作品。
(4)若作者认为自己的作品很不错,其文字被网友认可并反响强烈而未被加精的,请向版主发来短信提出自己的申请与依据。
4、总置顶
(1)本版栏目的版规,政策。
(2)本版栏目的标志帖,做图专用,常用的工具帖。
(3)通报批评发布广告帖者及抄袭者 。
(4)临时的紧急通知。(过期即撤)
5、置顶
(1)必须是较好的原创作品。一般在两周时间。
(2)参与人数较多的有文学性质和讨论内容的主题。置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应作者要求置顶的帖子,须三位斑竹商量后决定。
6、删除(转移)
(1)凡不符合主题帖1,2,3,4条条件的将移出原创栏版,放在经理人茶座里,(被移出3次以上扣分,每次扣5分)。
(2)凡是未注原创或不是自己的原创作品一经查明一律移出(凡移出连续累计3次者开始扣分,每次扣5分)。
(3)发表或传送反动、种族歧视、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涉及国家政治文章的扣除10分。
(4)凡是恶意灌水者:包含主帖和回帖,连续发表三帖以上的(含第三帖)扣除10分。
(5)凡是发表漫骂、辱骂及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的扣除10分。
(6)凡是举报违规或非原创的作品的一经查明,奖励举报者5分。
(7)凡是以茶座名义外自行发起或组织各种活动。
(8)广告类帖子及抄袭的作品将被删除,并扣除相应分数。
注:
此发帖规范将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此发帖规范的各项规定只限在本经理人茶座栏目实施。
《金牌原创作品加分评定标准》
1、帖子必须是通过作者本人制做加工,图的画面清晰,尺寸适当,制作精美,整体比例恰当美观,内容与主题紧紧相扣,一目了然;
2、配底图、边框、配音乐(含flash)、图片加工、原创图片、原创图片上传、原创文字、装饰线、某某编辑等字样,这九个方面起码占四
项才可以称为金牌原创作品;
3、主题图片(转贴的)应不少于五张(画面不同的),一定要是可以正常显示的图片(最好是先下载到电脑里,在上传上来);
4、自己上传的摄影作品、设计的图片、制作的flash等,应配有鲜明的主题和必要的文字作品(或是说明介绍);
5、主题中出现“要求精华”、“要求加分”、“申请加精”、“冲精”等等字样的,原则上不被评为原创加分和精华贴,很优秀的帖在斑
竹修改主题后可以考虑加分(为了避免误导性的浏览帖子)。
谢谢朋友们给予配合,使金牌原创栏目更有原创精神!
也愿同学们在经理人茶座里玩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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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身份: 论坛管理员 学分: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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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程同学:
近期有部分同学升级心切,每天发布大量的转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绝大多数同学的正常浏览和使用论坛. 根据同学的建议,同程大学将对10月1日以后发布的大量转贴进行处理,自2005年10月22日起,每位同学每天发贴上限为10条,每个分论坛发贴上限为5条,(精华贴不在此限制内),回贴上限为20条.
我们真心希望各位同学能用心交流,认真交流,从交流中有所启发,从交流中交到朋友.从交流中收获更多!
以上规定即日起试行,待版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即纳入同程大学社区守则.
同程网论坛管理员
2005年10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