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司法部要求全国的律师,始终坚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经济效益方面,旅行社的事情都是很小标的额很大麻烦的琐事,律师兴趣不大。
故,此文绝无鼓动旅行社打官司之意。
明明旅行社有理,但只要游客一闹,为什么总是旅行社花钱消灾了事?
原因之一:游客投诉到旅游局,旅行社要去旅游局汇报,写书面经过,很烦,赔钱算了;
原因之二:游客投诉到媒体,万一媒体曝光影响不好;
原因之三:委托律师也要花钱,不如给游客算了。
旅行社无原则让步一次,就增加一批垃圾游客!使得旅行社以后越来越难做。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确实很难。对散客、一般客户、老关系户解决的办法也不会一样。
简单的从成本考虑,咨询下律师,核算下成本。比如《旅行社息事宁人助长游客无理维权》一文中的案例,旅行社不但1800元不付,还可以要回导游垫付的1800元。将支付给游客的1800元支付给律师作为律师费,全部由律师去做,不也是一种好办法吗?
一味的让步,只会使不讲道理的游客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
打官司确实很烦,游客也怕打官司,所以他们跟旅行社闹。如果不怕游客的无理取闹,态度坚决的让游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许游客就让步了。
前几天,有个去欧洲的游客在德国被汽车倒车的时候撞了,手撑地造成骨折。司机当场掏出5000欧元要私了,游客不接受。前天,该游客去旅行社闹了,有律师,扛摄像机的记者陪同,要旅行社赔偿1.6万欧元。旅行社紧急电话我问我怎么办?我说,和颜悦色的跟他们说,我们不回避责任,法治社会,希望你们去法院诉讼解决。
过了这一关,麻烦基本解决一大半,难道游客会天天带记者来吗?大家都很忙,请别人出场也是要出场费的,至少欠人情吧。
最欣赏省中旅杨总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姚律师,只要你说我们没责任,我们就不怕,我们出得起律师费,媒体曝光怕什么,免费打广告”,是啊,明明有理的事情,怕什么呢?真这样了,反倒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