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做媒还要包生小孩?
A:旅行社
B:本案酒店
C:债主酒店
明天法院请我去喝茶?
1、因为A很信任B,关系都一密切;
2、在去年某一天B的房间已满,于是B给A介绍到了C那里入住;
3、A通过B放团住到了C那里,唯一不足的是B在介绍A给C的时候
加盖了本酒店的公章以便确认。
4、就这样C酒店当时没有收取A的团款,时间已经过一年倒现在,C酒店没有收倒这笔款。
5、如今C酒店拿起“B酒店加盖公章的确认转团单子”到酒店来催款?
6、B酒店当然不承认这笔款子了,当时C酒店自己不先收,
欠款收不到一气之下把B酒店告上了法院,法院一看事实不符合,当即法院不受理。
7、C酒店之前也分分也派人前往酒店催款,我们都提供了相关有效的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C酒店不去收,时隔40天,也就是今天C酒店又把B酒店(也就是我)告上了法院。
明天我就要去法院了。我想再看看又怎么解决吧!
我想请教大家这件事情改到底是谁的责任该如何解决才好?
15天时间终于过去了,
今天下午15:30分开庭:请大家敬请关注!
    好好看看大家的发言;说得好; 值得学习嘛;
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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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怎么样了。
   又是一君子协定下的经典案例。
    谨慎啊兄弟姐妹们。
    总这样忙下去攒那点辛苦钱都不够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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