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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台湾游最早得月末,旅行社安排购物要透明

作者:罗茜   来源: 辽一网  2008-7-17  点击:575  字体:    共有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想在7月18日赶上头班车赴台旅游的辽宁人,恐怕要空欢喜一场了。记者了解到,辽宁人想畅游台湾的话,最早得月末。 
  
  截至15日15时无人办理《通行证》 
  
  从14日起,辽宁省居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截至15日15时,并无人员到该局办理《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15日14时,记者来到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发放《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的发放员告诉记者,近两日领取审批表的人数并不多,两天共有20人左右。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的问讯处了解到,目前询问的市民比较多,但还没有人办理《通行证》。 
  
  辽宁惟一拥有赴台旅游业务的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市场部经理马跃对记者说,辽宁游客肯定赶不上18日的首发团。 
  
  因为办理《通行证》最少得要15天,虽然正积极协商“特事特办”,但距离18日的首发团只有3天时间,肯定是来不及了,最快的话也要月末出行。 
  
  在价格方面,马跃介绍说,8日及10日环岛游价格分别为9800元和11800元,与其他城市首发团价格相差不多。 
  
  办《通行证》记得带全证件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签注字头为“l”)。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台湾游通行证的办理方法跟港澳游通行证相仿,市民应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组团社出具的报名发票,去所在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大厅,填写办理台湾游通行证(含签注)的申请表。 
  
  服务大厅受理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往返台湾的旅游签注,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赴台游·提醒 
  
  旅行社安排购物次数 
  
  不得超旅游天数一半 
  
  辽宁省游客赴台购物将更有保障。 
  
  国家旅游局规定,凡是买到假货的游客,90日内可获赔;出现强迫或擅自增加购物等行为的旅游社也将受到严惩。 
  
  购物要透明 
  
  安排购物要明确时间 
  
  日前,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以下称“示范文本”)。即日起,此示范文本将率先在大陆首批开展赴台旅游业务的33家旅行社中推行。 
  
  记者了解到,此示范文本中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旅行社安排购物次数不能超过旅游行程天数的一半,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辽宁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后认为,对购物次数设置上限,有效地控制了旅游团变购物团现象的出现,可以让旅游进行得更顺畅,游客玩得更尽兴。 
  
  买假未获赔 
  
  旅行社得“先行赔付” 
  
  示范文本说,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要向游客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支付;14日至7日,按5%支付;6日至4日,按10%支付;3日至1日,按15%支付;出发当日,按20%支付。 
  
  游客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解除合同的,要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支付;14日至7日,按15%支付;6日至4日,按70%支付;3日至1日,按85%支付;出发当日,按90%支付。示范文本还规定,游客在合同安排的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在90日内获赔付,而90日内游客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先行赔付。  
  
  “对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逾期未获赔偿的游客先行赔付,对旅行社绝对是一个考验。” 
  
  辽宁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个别黑导游吃回扣现象的存在,游客掉进“购物陷阱”的投诉也是屡见不鲜。“实行先行赔付,也意味着旅行社将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去提高服务质量,例如选择信誉更好的购物点、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等,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否则可能要为纠纷‘埋单’”。 
  
  强迫购物 
  
  旅行社得拿20%违约金 
  
  根据示范文本,组团社领队或台湾地区导游,未经游客签字确认,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游客旅游总费用的1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安排游客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承担自费项目费用。 
  
  组团社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违约在台湾地区中止对游客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的,应负担游客被中止服务期间所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等,一直是游客投诉的热点。”辽宁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文本中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操作行为起到了遏制的作用,有助于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辽宁 台湾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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