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资源的开采、使用和排放都应有专门法规约束。(资料图片) 前天,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08广东温泉旅游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广东这个“温泉大省”尚无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划,长此以往,整个温泉旅游市场的开发将处于混乱无序状态。 据省社科院企业管理与决策所所长、“2008广东温泉旅游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课题组组长林平凡介绍,目前,全省已发现温泉311处,其中,温泉点294处,隐伏地热区17处。 至今年为止,广东已开发的温泉高达200多处,温泉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温泉大省”。而温泉旅游也因此成为广东旅游的四大品牌之一。 记者了解到,广东去年开发温泉130处,到今年已飙升到200多处,如此快的速度将会产生开发过度的隐患。一边是温泉景点不断增加;另一边是时至今日,广东温泉旅游市场并没有相应的法规,来保护温泉的开发利用,也没有一个整体发展规划,致使部分温泉景点违规操作。有些企业老板为降低成本,竟用前一天洗浴过的“脏水剩汤”恶待不明真相游客;个别温泉旅游点甚至将洗浴后的脏水,直接排入河道或农田,造成污染。 专家们呼吁,在国家没有出台类似的法律之前,可由省政府根据《矿产资源法》和《水法》,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来调节温泉资源开采、使用、排放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指导企业合理利用温泉;争取尽快出台“温泉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引导和规范全省温泉旅游的产业布局,避免盲目投资和无序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