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旅游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立旅游企业单位。 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旅游交通、安全、物价、保险、旅行社、旅游定点商场、旅游定点餐馆年检和审计验证以及统计报表工作。 七 、组织旅游宣传促销,最大限度地把海内外客人吸引到梅县来旅游观光,促进我县旅游业的发展。 八、完成县政府及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